2025年6月北京亦城亦嘉家园申购登记公告,含房源详情
更新时间:2025年6月9日
2025年6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申购登记公告
亦城亦嘉家园的开发建设项目目前正接受申购登记,该登记活动的时间段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10点,至2025年6月24日下午5点整。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其边界范围具体如下:东部与通州物流园八号路相邻,南部边界与兴贸一街相接,西部边界与通州物流园七号路相接,北部边界则与兴贸北街相毗邻。
该项目的总体建筑面积约为20.56万平方米,其中地面部分的建筑面积大约是12.46万平方米,具体包括10.53万平方米。住宅部分共有1312套(其中包括173套回迁房),其中1139套为本次配售的房源。本次配售的房源中,有31套建筑面积约为120平方米的三居室,221套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的二居室,以及4套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的一居室。这些房源均包含全装修费用,销售价格平均为25500元每平方米。
二、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申请的家庭成员应涵盖配偶双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对于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在申购登记截止时达到30岁以上的年龄。
申请者家庭需满足本市的住房要求,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任何房产。每户家庭仅能购置一套共有产权性质的住房。
申请人若非北京户籍,需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且必须符合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该申请家庭已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已达成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夫妻双方若已拥有住房,在婚姻关系解除并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况下,若至申购登记截止日期,其离婚时间未超过三年。
申请者家庭存在非法建筑活动,且在申请过程中未对违法建造的房屋、构筑或设施等进行移除。
在申请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和自管公房等)之后,若又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那么在合同网签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保证将退回所租住的房屋。
三、销售对象
1.第一组
在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中就业的无房家庭。
申请人所属企业需满足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的相关要求,且在申请前一个月,其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显示的缴费地点须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第二组
在亦庄新城的225平方公里区域内,以及本市的城市六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工作的无房家庭。
申请人需满足的条件是,在其申请申购的前一个月内,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上所显示的缴费地点应为经开区或城六区。
通州区台湖镇、马驹桥镇居民,大兴区瀛海镇、旧宫镇、亦庄镇、荣华街道、博兴街道居民,以及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无房户籍家庭。
认定标准:以申请人户籍在上述所在地为准。
第3类:为亦庄新城发展提供服务的各有关单位就业的申请家庭。
被认定为相关单位的有:服务于亦庄新城建设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经开区工委管委会下属机构,各街道,各驻区职能局,各专业公司,国家及北京市派驻经开区的各部门,负责经开区六十平方公里内公安主责的单位,经开区内公立(包括私立非盈利性)学校,公立非盈利性医院,经开区管理的各类社会组织,以及经管委会核准的其他单位。这些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员工,在截止申购登记日的最后一天,试用期限已满,需提供试用期满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第二组中的3类申请家庭不分组别,以顺序作为选房先后顺序。
四、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相关条款,关于本项目的产权份额划分情况具体阐述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住宅所有权由购房者与政府部门共同持有,具体分配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政府所持有的产权部分由其自行管理。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在项目申请之前,我们已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购房者和政府所持共有产权比例进行了评定。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相关规定以及评估报告的内容,可以得知,本项目的每套住房中,购房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为70%,而剩余的30%份额则由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负责持有。
若申请人家庭挑选了一套面积达9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为25500元的住宅,那么他们需要支付的购房总价将是90平方米乘以25500元/平方米,具体金额为多少,而他们在该房产中所占的产权比例则是70%。
五、资格审核
网上申购阶段落幕之后,需对申请人购房资格、工作区域状况、任职企业信息以及户籍状况进行网络联审。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保险保障中心承担着对第一组和第二组第一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状况进行审查的任务;同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联合相关机构,对第一组申请者所在企业是否属于集成电路产业进行核实,并对第二组第三类为亦庄新城发展提供服务的各个单位中就业的申请者家庭进行审查。此外,属地公安部门负责对第二组第二类申请者的户籍信息进行核实。
审核流程完成后,若对审核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家庭,有权提出复核申请;而那些审核未能通过的家庭,则不具备参与选房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若因个人疏忽导致网上申请信息填写错误而未能通过审核,此类情况将不予复核。
在申请人选定了房源之后,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将重新对选房的家庭进行购房资质的审查。对于那些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将不允许他们签订合同,并取消他们参与本项目购房的资格。
六、销售监管
为了保障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平等性,摇号和选房环节均由公证机构实施全面公证。同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将对销售过程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
在申购环节,申购家庭需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与本次申购资格要求相符。在选房前,需提交的纸质资料内容需与网络申请时登记的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于那些通过隐瞒住房情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企图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旦核实,将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并禁止其在接下来的十年内申请本市所有的保障性及政策性住房;同时,开发企业将与其终止合同,而购房家庭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
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环节,若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疏于职守、越权行事、徇私舞弊,将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及其家庭若在集体土地上拥有合法住房且购置了共有产权住房,需承诺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不得选择以房屋形式进行补偿,亦不得在将已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退还之后选择以房屋形式进行补偿。
若申请家庭未准确填写家庭资料或误报相关信息,致使网络提交的资料与实际家庭状况不符且审核未能通过,则不予受理复核申请,且不得参与选房环节。
申请家庭若放弃已选住房或虽选定住房却未签署购房协议,若此类情况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那么在接下来的三年内,该家庭将无法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项目在签订三方合同时,甲方即开发商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乙方则是购房者,而丙方,即政府产权份额的代持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执行、房屋交付以及工程保修等环节。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部分,同时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负责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购房人拥有的房产权属类型是“共有产权住房”,对于该房屋的再次出售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均需依照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
(六)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剩余房源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在确认选房顺序号之后,若因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进行选房,该顺序号将不再有效,而后续的选房顺序号将自动依次递增。
(八)该项目的房源、户型以及合同等相关信息由相关方提供,仅作为参考之用。
(九)本公告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项目已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展示。合同的具体链接如下:[链接],提取码为ypug。若您对现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任何修改建议,请在2025年6月24日下午5点之前,将反馈意见提交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