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马来西亚强制雇主缴付外籍劳工人头税政策详解
中国侨网12月21日电从2018年1月1日期起,马来西亚政府将强制全国雇主为外籍劳工缴付人头税。人力资源部20日发文告说,所有雇主必须承担新雇用及已更新临时工作准证外劳的人头税。...
根据马来西亚新闻社的说法,中国海外中国新闻社,12月21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马来西亚政府将迫使全国各地的雇主为外国工人缴纳民意调查税。
人力资源部在20日发表声明,称所有雇主必须对新雇用和更新的临时工作许可(PLK)外国工人承担投票税。
工作人员表示,这项政策是针对在该政策生效之前已经缴纳外国工人头税的雇主实施的,尽管外国工人的临时工作许可证今年仍然有效,并且在2018年过期。
“将严重征收与外国工人税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雇主。
西马来西亚半岛的外国工人对制造,建筑和服务的民意调查税为1,850令吉,花园和农业部门(640令吉),女佣为410令吉至590令吉(取决于人数)。
在沙巴和砂拉越,外国工人对制造和建设的投票税为1,010令吉,服务业为1,490令吉,花园行业(RM590),农业(RM410),女佣在RM410和RM590之间。
政府通过“第11马来西亚计划”制定了改善国内和外国劳动管理系统的措施,包括研究外国工人到2020年仅占工作人群总数的15%。
此外,政府还通过改善外国工人头部税系统的监督来引入低技能的外国工人。
据了解,2016年3月25日,马来西亚内阁同意,雇主为外国工人缴纳民意调查的政策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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