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拟录用人员公示,4 月 30 日至 5 月 9 日可反馈异议
根据《广东省2025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对深圳市公安局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依据《广东省2025年度选拔大学毕业生公告》,深圳市公安局计划录用的相关人员名单现已对外公布(详见附件中的详细名单)。
公示期限定于2025年4月30日开始,至2025年5月9日结束,共计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录用人员持有不同意见,可通过访问、电话、信件等形式向深圳市公安局提出(接待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指挥中心大楼1916室,邮政编码:,监督热线:,传真号码:0755-,电子邮箱:,接待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在反映事实与问题时,应坚持真实原则,同时,反映者需如实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信息,以此表明其责任感。
深圳市公安局将严格执行对反映人信息的保密措施,依照规定对所反映的事实和问题进行细致的调查和处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以恰当的形式向反映人提供反馈。若经调查确认反映的问题对录用造成影响,将取消相关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结束后,如未发现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将依照规定程序提交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至于最终是否被录用,应以正式的录用通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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